八、录取原则(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盛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龋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五)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劝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